在長沙被派遣員工工資支付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一起來看看吧!
①被派遣員工的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代替貨幣支付。
②勞務派遣公司必須在與被派遣員工約定的日期支付,不得故意拖欠工資。若因經營需要等問題確實可能延發工資的,需提前請被派遣員工知曉并解釋原因。
③勞務派遣公司需要將工資支付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等詳細記錄,并按規定留檔一定時間備查。
④若被派遣員工存在正當程序的加班或加點情況,勞務派遣公司應按規定安排被派遣員工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被派遣員工工傷處理標準
(1)原則標準
勞務派遣公司必須要根據“預防為主,控制為輔”的原則,建立健全工傷預防防護措施,消除可能引發工傷事故的不安全環境,及時發現并糾正引起事故的不安全行為,將安全生產意識貫徹到每個被派遣員工的行動中。
(2)制度標準
勞務派遣公司應該建立健全工傷事故解決制度和方案,能夠保證一旦發生工傷事故能夠明確責任利益,做到公平處理,妥善處理。
(3)應急標準
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健全工傷事故應急措施與方案,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在首先保護事故受害者生命的前提下,根據應急方案將工廠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工傷責任認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用工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工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工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工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工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工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被派遣員工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應該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工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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