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我們為常見的就是企業單位與員工個人發生糾紛,這些相信如果企業都有遇到過。我們常見的糾紛是勞務糾紛與勞動糾紛兩種,但是很多人對于這兩種糾紛的認識都不是很深入,下面上海工享企業管理人力資源詳細和大家說說。
一、勞動糾紛和勞務糾紛的概念:
勞務糾紛是指關于勞資關系的各種糾紛,包括工傷糾紛、社保糾紛、勞動合同糾紛、工資糾紛等等。而工資糾紛專指和工資有關的糾紛。
勞動糾紛是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勞動關系當事人,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
二、勞動糾紛和勞務糾紛有什么區別?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系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如果雙方不存在協商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沒有書面協議,也不存在口頭約定,而是根據章程的規定而產生的一種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質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應當認為是勞動關系而不是勞務關系。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糾紛關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糾紛關系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
3、主體資格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系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三、員工與企業產生勞務糾紛如何解決?
當職工發生糾紛時,解決勞務糾紛的方法,一般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1、職工可能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勞資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糾紛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可以上訴到法院。